財政部、水利部近日印發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指出,水利發展資金政策實施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由財政部會同水利部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水利發展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地方。
水利發展資金鼓勵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方式,加大對農戶、村組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展項目建設,創新項目投資運營機制。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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