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部門發文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07-19





      為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3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要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涉及的市場交易制度。依法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實現退出。依法支持重整上市公司通過重大資產交易安排、股份發行等方式開展融資,規范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行為。完善上市公司退市監管制度,暢通市場主體的上市和退市渠道。

      7月16日,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和王亞南經濟研究院教授韓乾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方案》印發的意義,實際上是上市公司通過市場的力量進行資源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實施轉型升級,這與逐步推行注冊制和資本市場的健康永續發展目標一致。穩妥推進退市的工作,還有助于積極化解某些行業和生產部門產能過剩和庫存積壓的現狀,加快清理僵尸企業,促進資金流向朝陽行業和有活力的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產業部副主任卞永祖7月17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于上市公司來說,通過兼并有發展前途的企業,有利于公司盡快改善業務布局及運營情況。盡快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是改善我國資本市場狀況的重中之重。其中通過并購重組退出就是重要方式,能激活市場活力,恢復投資者信心,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同時,一些上市公司通過被兼并退出資本市場,可以釋放寶貴的市場資源,加快經營不善公司的退出流程,減少“炒殼”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對于投資者來說,可以培養價值投資的良好投資文化。此外,從整個經濟發展的角度看,可以促使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和更加高效的領域,企業直接融資的比例會上升,從而改善整個金融體系的結構,從根本上減少金融風險。

      關于可以從哪些方面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卞永祖表示,一方面,制定更加細致的退市標準,將嚴重違法違規的企業納入退市范疇,讓更多經營不善的企業加快進入退市流程。同時制定更加嚴格、透明、簡便的退市流程,讓進入退市流程的企業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退市,減少炒作空間。此外,制定更加嚴格的投資者保護機制。

      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方案》可看作是對存量市場的重要改革舉措,通過加快完善市場主體的退出制度,出清“僵尸企業”,有利于經濟轉型和引導資源優化配置,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要以市場化、法治化、激勵約束并舉、保護合理權益為指導原則,從規范退出方式、健全清算退出制度、破產法律制度、特殊類型和特殊領域退出制度、退出甄別和預警機制、關聯權益保障機制、退出配套政策等七大方面完善上市公司退出制度。

      中信改革發展基金會研究員趙亞赟對記者表示,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退出,需要有審計、合規、投資者保護和中介監管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支持,防止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投資者利益受到侵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面,一是退出的企業不能一退了事,要進行嚴格審計,防止有不良企業圈錢就走,建立追責制度。二是要對收購方的資金資格及要注入的資產進行嚴格市調,保證信息公開完整有效,防止侵犯投資者利益。


      轉自:中國經濟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今年以來,我國為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著眼于加快市場化改革,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有力地推動了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營商環境的建設。
      2018-12-21
    • 我國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為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降低市場主體退出成本,激發市場主體競爭活力,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于近日了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2019-07-23
    • “保市場主體”將迎更大力度新政

      “保市場主體”將迎更大力度新政

      疫情發生以來,我國推出政策“組合拳”為企業減負,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尤其是小微企業獲得重點扶持。業內指出,企業尤其中小微企業是經濟的活力源泉、就業的主力軍,“保市場主體”是“六保”的基礎,也是維護經濟運行的關鍵環...
      2020-05-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公布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公布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8-27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