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加強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監管


    時間:2015-06-19





      國家發展改革委17日消息,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這是我國第一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行業的成本監審辦法,標志著國家對電網企業成本監管全面進入科學監管、制度監管的新階段。

      《辦法》明確了輸配電定價成本構成、歸集辦法以及主要指標核定標準,體現了四方面原則:一是合理歸集。明確電網資產應與輸配電業務相關,成本費用按電壓等級、服務和用戶類別合理歸集,為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核定輸配電價及測算電價交叉補貼提供依據。

      二是從嚴核定。所有成本費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明確八項費用不得列入定價成本,管理性質費用從嚴核定,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較多的費用要適當核減。

      三是新老分開。區分存量和增量資產,增量部分核定標準嚴于存量部分,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四是共同監管。在資產和部分成本費用的審核方面,充分發揮各部門合力,共同加強對電網企業成本的監管。

      據介紹,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是加強電網企業監管、建立成本約束機制的重要手段,是科學制定輸配電價的重要前提。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組織部署成本監審人員對安徽、湖北、寧夏、云南和貴州5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省份按照《辦法》開展成本監審工作。隨著改革深入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實施情況不斷修改完善《辦法》,逐步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壟斷行業定價成本監管制度。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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