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實“三權分置”制度,農業農村部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及其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鼓勵各地創新土地經營權流轉形式。增加對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的監管和風險防范。將規章名稱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修改為《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互換將另行出臺管理辦法進行規定。
轉自: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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