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發布了《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專家指出,該管理辦法實施后,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無店鋪零售業的健康發展和穩定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稿》明確,無店鋪零售包括電視購物、郵購、網上商店、電話購物和自動售貨亭(自動販賣機)等。無店鋪零售的相關服務者,指為無店鋪零售提供商品推廣、展示、交易等服務的平臺經營者。
《意見稿》明確,無店鋪零售經營者通過相關服務者從事銷售活動,應當提交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授權經營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證照等信息。經營者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證、聯系電話、經營場所(住所)。相關服務者應當對無店鋪零售經營者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核驗,并留存復印件備案、備查。
無店鋪零售經營者和相關服務者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推廣活動。嚴禁夸大宣傳弄虛作假,欺騙誤導消費者。
無店鋪零售經營者或相關服務者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以顯著方式明示相關信息。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與促銷相關的限制性條件、附加條件、例外商品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標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降低促銷商品質量。
《意見稿》還提出,無店鋪零售經營者進行銷售活動前應當依法履行對消費者告知義務,并以顯著方式披露如下信息:經營者基本情況;商品或服務信息;交付及退換貨方式;依法取得的商品許可或授權經銷信息;民事責任;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相關附加條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披露的文字信息、商品圖片及影音資料,必須合法、真實、準確,不得虛假誤導消費者。
據了解,我國無店鋪零售業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起步,最早的無店鋪銷售是郵購和電視購物等。但由于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夸大宣傳弄虛作假現象常有發生,行業管理缺乏規范,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護,大大影響了消費者購物體驗和熱情,因此,郵購、電視購物、電話購物等無店鋪零售方式日趨式微。直到近年來互聯網購物的興起,以網絡購物為主的無店鋪零售業的體量才日益增大。2014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到2.8萬億元,增長48.7%。根據國家統計局2014年全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當年網絡購物交易額大致相當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7%,年度線上滲透率首次突破10%。
“這個辦法對于當前國內無店鋪零售業的發展很重要。”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對中國商報記者說,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的出臺至少有兩方面的重要意義。
首先,消費者的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護。“當前無店鋪購物仍存在很多不規范的行為和做法。”趙萍說,電話銷售騷擾消費者的現象很常見,電視購物中夸大其辭的虛假宣傳也很普遍,與此同時,包括網店在內的很多無店鋪銷售存在假冒偽劣現象,由于賣家信息不全,消費者購物后發現問題找賣家難,基本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護。根據《意見稿》,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實施后,隨著無店鋪銷售者的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比較清楚地知道找誰,去哪里找。與此同時《意見稿》還明確,“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無店鋪零售經營者和相關服務者不得通過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件、信函等渠道,向其發送推銷信息。”這個規定界定了當前非常普遍的騷擾消費者的上述行為都是違法的,對保護消費者隱私和生活不受騷擾劃定了明確的界線。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填補了以前的空白。”趙萍說。
“其次,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對我國經濟穩增長也很有意義。”趙萍告訴中國商報記者,《意見稿》所提到的無店鋪零售業中,只有網絡購物呈現高速發展態勢,而電話購物、電視購物等由于以往不好的購物體驗,消費者少有問津,發展呈現萎縮趨勢。其實,當前電視的普及滲透率也是非常高的,電視購物如果通過規范管理得到健康發展,使之也像網絡購物那樣能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達到10%的份額,那將對我國經濟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不過,趙萍也提醒,無店鋪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后,必須嚴格執法,政府各部門必須要建立有效的監管和督導機制,及時糾正違法行為。“雖然有法可依,但如果執法不嚴,該政策最終就可能流于形式。”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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