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注冊應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作者:唐沙砂 郝健    時間:2015-03-17





      “從‘法律允許方可為’到‘法無禁止即可為’,是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創新舉措,也是管理理念的重大轉變。”全國人大代表、唐山三友集團董事長么志義建議,工商注冊登記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有助于進一步激發企業經營活力。

      國家工商總局去年公布了《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取消了“企業經營范圍區分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的分類方式”,刪除了“企業從事未經登記的一般經營項目,按照超范圍經營依法查處”等相關規定。么志義認為,這些調整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快企業轉型升級、優化資源配置等將發揮積極推動作用,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商部門對市場主體的管理應繼續放寬。

      為此,么志義提出兩點建議:

      一是適時在企業經營范圍注冊登記環節,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即政府規定哪些經營范圍不開放,除了清單上的禁區,其他領域都許可企業自主進入。

      二是對特殊行業和領域,由目前的限制進入、提高準入門檻,轉變為強化進入行業后的各項管理,實現充分競爭、優勝劣汰,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唐沙砂 郝健)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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