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決策部署,持續深化電價改革,進一步提升輸配電價核定的規范性、合理性,經商國家能源局,發改委印發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
《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明晰定價規則,規范定價程序,科學確定方法,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提高政府定價的法治化、規范化、透明度。
《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要求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在每一監管周期開始前核定,監管周期為三年。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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