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對《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的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4年第83號)》附件《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修改單已下發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據了解,該標準修改單由環保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聯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據環保部第83號公告顯示,此次修改對行業內爭議較大的噴霧干燥塔、陶瓷窯煙氣基準含氧量、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重要排放指標限值進行調整,其中基準含氧量從原來的8.6%(基準過量空氣系數為1.7),調整放寬至18%,顆粒物限值依然保持不變,為30mg/m3,二氧化硫限值為50mg/m3,氮氧化物限值調整為180mg/m3。這相對于原國標中噴霧干燥塔、陶瓷窯(油、氣)二氧化硫限值100mg/m3,氮氧化物限值240mg/m3(窯爐為300mg/m3)來說,修改后的標準依然嚴格。
有專家表示,此次修改只是對國際的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并非是國標的修改,根據去年5月29日環保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征集2015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計劃項目承擔單位的通知》,《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GB25464—2010)》完成時間是2016年,項目承擔單位完成征集后,預計將于今年啟動。因此這次小范圍的修改,并不是國標修改的最后定稿。
來源: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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