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內外貿發展,應對疫情影響,4月15日,財政部聯合多部門出臺兩項稅收優惠政策,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暫免至年底;同時,擴大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試點。
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稱,為穩定加工貿易發展,減輕企業負擔,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介紹,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內銷時,除按規定繳納進口環節稅收外,還需要繳納緩稅利息。
“疫情之下,全球貿易遭受沖擊,加工貿易尤為承壓。此次暫免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可以降低企業內銷成本,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何代欣說。
另外,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20年4月15日起,將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擴大到所有綜合保稅區。
根據三部門于2016年發布的關于擴大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的通知,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擴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個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市)的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除外),以及河南新鄭綜合保稅區、湖北武漢出口加工區、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四川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和陜西西安出口加工區5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說,在2016年已擴大試點范圍的基礎上,此次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試點擴大至所有綜合保稅區,將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推動更多企業從中受益,對穩外貿、擴內需都將起到促進作用。(申鋮)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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