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即將落地


    作者:鄭宇    時間:2014-12-18





      近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有形市場分會秘書長王宏昌表示:“新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修訂細則基本已經確定,近期就會在商務部官網上進行公示。修訂后最大的變化就是名稱中不再有‘品牌’二字,但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核心——授權制度依然會保留。”

      據悉,此番細則修訂主要集中于限制汽車企業權力、保護經銷商權益方面,新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也將針對汽車企業的強制壓庫、車型搭售等行為予以禁止,給予經銷商更多的話語權。但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授權制度的保留意味著,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改變的只是“細枝末節”,其在近10年來所導致的汽車企業占據強勢地位的情況不會發生根本上的改變。

      然而,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汽車與經銷商之間的矛盾已經近于“白熱化”,甚至會發生經銷商“抱團”拒絕進貨的情況。由此看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的修訂雖然是大勢所趨。

      授權制度不變

      自今年8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以來,有關《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被修訂的消息就不斷傳出。9月,商務部組織相關人士召開了3次座談會,就修訂細則征詢意見,更加證實了這一說法。由此,10年不變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終于有所“松動”,期盼多年的經銷商更是看到了“曙光”:希望導致汽車企業、經銷商間不平等地位的品牌授權經營制度能夠就此終結。

      然而,多方考量之后,商務部似乎選擇了一種折衷的方式來修訂《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即去“品牌”留“授權”。

      “目前所得到的消息是,修訂后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更名為《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預計12月會在商務部網站上進行公示。”王宏昌表示,新《辦法》在細則上變化較多,但授權制度仍將作為核心條款保留。

      此外,為了順應市場化改革大勢,進一步加強汽車產業的市場化程度,新《辦法》將加大對汽車企業的限制,在規避壟斷行為之余,也能緩經銷商與汽車廠商之間愈演愈烈的沖突和矛盾。

      據悉,新《辦法》不僅對授權制度予以更明確的界定,還重新制定了包括品牌供應商設立和品牌經銷商設立等標準,進一步規范市場。而為了保證《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的實施,新《辦法》還規定,汽車企業不得限定經銷商只能銷售單一品牌。這意味著,經銷商可以經營多個品牌,但前提是仍要達到品牌供應商的設立標準并得到廠家授權。

      此外,為了改善汽車企業之間的不平等地位,新《辦法》還增加了針對汽車企業行為和責任的規定。除了建店標準、強制性壓庫和搭售等不平等條款將被廢除外,新《辦法》還將建立經銷商退出機制,規定汽車企業不能無故取消對經銷商的授權,否則就要回購經銷商的庫存并賠償經銷商的相關投入。

      業內認為,盡管新《辦法》給予了經銷商更多的權力,并對汽車企業的強勢行為加以限制,但在“維權”多年的經銷商看來,即使取消了對銷售單一品牌的限定,在授權制度下,能否實現多品牌經營仍要“看汽車企業的臉色”。

      10年纏斗

      在《辦法》出臺之前,汽車企業與經銷商之間并沒有明顯的強弱之分。彼時中國汽車市場正處于混亂無序的狀態,兩大陣營的“勢力”也隨著市場情況此消彼長。而在2004年之后,中國汽車市場逐漸進入了爆發式增長階段,為了抑制市場亂象,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應運而生。

      由于《辦法》主要是通過汽車企業來管理終端市場,使得包括經營預測、網點布局方案、網絡建設進度及建店、軟件和硬件、售后服務標準等在內的汽車品牌銷售和服務網絡規劃均由汽車企業掌控,形勢從此“一邊倒”。

      也正是因為這樣,《辦法》從出臺伊始就受到了經銷商的強烈反對,正式實施之后,也被不斷“上書”要求修訂。10年來,經銷商多次聯合“維權”,《辦法》也數次傳出修訂的消息,但卻都“無疾而終”。

      在業內人士看來,經銷商們的屢敗屢戰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了政策改革,《公告》的發布以及《辦法》的修改都與此不無關系。而在汽車產業反壟斷成為常態之后,蛛絲馬跡都指向《辦法》,更是加速了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以順應市場化改革的大勢所趨。

      格局亟須重塑

      數據顯示,今年10月,汽車經銷商庫存預警指數高達55.0%,比9月上升了9.2個百分點,處于警戒線(50%)水平之上。經銷商普遍認為今年經營壓力較大,而臨近年終,汽車企業為了完成銷量目標,又要“例行”壓庫,可謂雪上加霜。

      北京百得利集團董事長周小波表示,目前國內超過60%的經銷商處于虧損或收支平衡階段,最大的問題就是來自于庫存,而汽車企業對銷量和市場占有率的追求是導致庫存加大的主要原因。

      業內認為,壓庫只是汽車企業眾多強勢表現之一,而汽車企業之所以強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來源于《辦法》。此次《辦法》修訂雖然會對這些方面有所限制,但其核心授權制度仍存,汽車企業的強勢地位也就不會有所動搖。

      盡管如此,在分析人士看來,是否保留授權制度對于監管部門而言也是一種兩難的選擇。如果取消授權,則意味著經銷商將獲得極大的自由,市場化程度也會因此加強,但與此同時,由于汽車企業對終端市場規范作用的缺失,10年前的混亂局面再現幾乎是在所難免。這是《辦法》短期內不可能被全盤推翻的根源所在。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保留授權制度很難從根本上改善汽車企業與經銷商之間的關系,雙方的“戰爭”仍將持續。以目前的形勢來看,經銷商已經不堪重負,當前的行業格局也面臨著“崩盤”的危險,亟須重塑。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會長沈進軍表示:“經銷商現在正面臨著生存危機。汽車企業對市場預期過高,產能釋放過度,導致流通環節庫存高企,價格戰時有爆發,經銷商銷售和盈利水平下降。這些問題已經制約了中國汽車市場的可持續發展。目前,中國汽車市場已經進入了轉型期,此時如何建立新型的汽車企業與經銷商關系,是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

    來源: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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