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會議指出,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的重要安排。
當天晚間,證監會宣布,為貫徹落實上述方案,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草案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深交所則同步就《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八項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本次改革對創業板市場基礎制度做了完善:一是構建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對新股發行定價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建立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制。二是完善創業板交易機制,放寬漲跌幅限制,優化轉融通機制和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三是構建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并嚴格執行,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退市制度,簡化退市程序,優化退市標準。完善創業板公司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對創業板存量公司退市設置一定過渡期。
2009年10月30日,創業板正式啟動。十年來,創業板在推動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優化產業升級、落實國家自主創新戰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鏈條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深交所數據顯示,經過多年發展,截至目前創業板共有上市公司807家,總市值為6.78萬億元,平均市盈率為43.68倍。創業板超過九成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七成以上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為代表的產業聚集效應明顯。(記者 吳黎華)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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