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國務院印發通知,正式頒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修訂后,需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數不足原數量的四分之一,境外投資基本完全取消核準。此次《目錄》與2004年本《目錄》及今年5月生效的發改委 9號令最大的區別在于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不再需要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而只需備案。
有關境外投資的《目錄》第十二條規定: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前款規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業投資項目和地方企業投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而此前,《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以及今年5月生效的發改委9號令中都規定,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也需要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最新版的目錄頒布后,除涉及敏感行業敏感國家和地區的項目需要核準外,其余項目不論投資規模大小,全部取消核準。
在新規中,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未建交和受國際制裁的國家,發生戰爭、內亂等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包括:基礎電信運營,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大規模土地開發,輸電干線、電網,新聞傳媒等行業。
此次備案制旨在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便利。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三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以上海市自貿區的流程為例,弘毅投資上海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曾表示,企業拿到備案證書就意味著企業可以到外管局申請結匯,資金便可以出境。在過去由于審批時間過長,資金不能及時匯出,企業與被投企業商業合同的按時履行容易受到影響。備案制大大縮短了從提交報告到資金出境的時間。
盡管此次最新公布的《目錄》中未對負責備案的“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明確界定,但按照此前實操慣例,發改委和商務部是中資外投進行核準和備案的主管部門,二者也在今年分別推出了最新的外投管理法規發改委9號令于5月8日生效,商務部重新修訂出臺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于10月6日正式實行。而根據過往經驗,發改委主要負責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商務部負責對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