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將清理水電附加費等 公民有權拒繳違規收費


    時間:2014-11-19





      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13日播發了《一年僅居民生活電費就“附加”了270億元?——追蹤水電油價“附加費”》報道。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新華視點”記者采訪時回應,下一步,我國將清理規范民生資源“附加費”在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于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值得關注的是,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實施普遍性降費。

      財政部:目錄外收費有權拒繳

      11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對收費標準超成本的要切實降低;對確需保留的補償非普遍性公共服務成本的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部署,實施上述相關措施后,每年將減輕個人和企業負擔400多億元。

      記者從國家電網“95598”熱線了解到,目前,民生資源價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電費”等收費,多數屬于地方政府或相關部委規章確立標準、水電供應企業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國電價中就至少包括5類。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進一步提高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對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實時對外公開,清單外的收費一律取消。

      同時,“附加費”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有望在改革中納入預算,加強監督管理。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接受“新華視點”記者采訪時表示,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徑的,不僅包括稅收和收費,還包括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蓋廣義政府的所有活動。

      記者還了解到,為落實國務院相關要求,財政部官網近日已向社會具體公布了200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財政部同時明確,對目錄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還將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同時,要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機制;完善非稅收入征繳制度和監督體系,禁止通過違規調庫、亂收費、亂罰款等手段虛增財政收入。

      “附加費”法定化程度低

      有些屢次清理仍擅自征收

      “資源價格中的‘附加費’多數源自計劃經濟時代,標準也是政府部門定的,是非市場化的收費,在改革中有必要清理與規范。”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

      記者調查發現,由于目前多數居民繳納水電費用時采取郵局、銀行等代扣代繳,代繳機構開具的繳費單多數不顯示具體的附加收費。海南、北京等地國家電網“95598”熱線均表示,只有在居民提供戶號或繳費卡號后,才告知“附加費”項目。即使可以說明“附加費”有哪些,但具體收取標準是多少“也不太清楚”。除了“說不清”,“附加費”還存在其他諸多問題:

      電價中“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收取半個世紀,卻緣起于一紙通知、“幾項規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認為,一些“附加費”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費被拿來補貼公用事業單位,但最大的問題是部門規章多,而缺少收費的法律規定,“附加費”的法定化程度低。

      水價中的“污水處理費”漲幅遠超水價本身,征收依據存在重疊,還成為調價捷徑。污水處理費是各地水價的主要附加費用之一,目前正被納入環保稅改革。有專家指出,亟待加快費改稅,避免附加費成為調價“捷徑”。

      清理“電老虎”“水老虎”“煤老虎”

      等壟斷背后的“小金庫”

      事實上,備受居民詬病的“電老虎”“水老虎”“煤老虎”背后,一些收費形成的“小金庫”往往是社會監督、預算公開的盲區。“尤其是一些地方部門、壟斷行業的收費,清理阻力會很大。還有依據合理、細則方式不完善的費用一旦清理掉,會出現暫時的公共投入空白。”林伯強認為,清理整頓還需與價格改革聯動,加快資源價格市場化改革。

      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明確,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海南現代管理研究院院長王毅武認為,最關鍵的是徹底執行,破除壟斷部門利益,防止一邊清理,一邊新增名目收費的“怪圈”再次出現,繼續擠壓價格市場化改革的空間。

      林伯強認為,一些行政事業收費及政府基金建立時一般都有名目,但是也有時限,當時收取是合理的。但在此次改革清理過程中,要對其進行審核,看其是否過時、超標。此后若要收取行政附加費,必須進行聽證,改掉往日很多收費都不聽證的“壞習慣”。

      劉尚希認為,“附加費”背后還事關整合部門利益。目前煤電油的收費定價權在各地發改委,落實改革方案必須有部際聯動,加強對所在地收費的監督。“方向是收費的合理化、法定化、透明化,要減少收費過程中的腐敗空間。”

      馬上就訪

      江蘇已對水電油“附加”展開調研

      16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系到江蘇省物價局一位相關人士,對方表示,水電油等價格中確實包含著一些附加費。“比如江蘇的電價附加中,就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可再生能源附加、中等水利工程附加等。”據悉,每年財政、物價部門都會對一些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梳理并對外公布。比如今年10月,江蘇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就公布了到今年7月為止的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記者查閱后發現,其中并不包括水價、電價、油價等民生資源“附加費”。財政部下一步將清理這些沒有收費根據的“附加”或政府性基金,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前段時間江蘇已經對此展開了調研。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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