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沖擊影響,當前中小微企業正在成為實體經濟的薄弱環節和金融支持的重點領域。金融機構與貸款企業共生共榮,鼓勵銀行合理讓利。前期,在監管層持續的政策引導下,商業銀行不斷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
據悉,根據國務院金融委統一部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委成員單位,在深入研究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原則,將于近期推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明確指出,國家將出臺《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體現出監管部門對扶植小微企業度過困難時期的政策導向,同時也釋放出中小銀行資本補充的具體舉措即將逐步落地。
《辦法》以“正向激勵為主,適當監管約束,明確差異化要求,合理體現區分度”為指導思想,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并行、總量與結構并重、激勵與適當約束并舉”的原則。
《辦法》主要涵蓋以下內容:一是明確評價內容,設置標準化指標。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監督檢查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鼓勵銀行大幅增加的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等業務均設置了具體考核指標。
二是確定評價機制,規范組織開展方式及流程。監管部門按照法人為主、上下聯動的原則建立監管評價組織機制,按年度開展評價。評價工作分為銀行自評、監管信息收集、監管初評、監管復審、評價結果通報、檔案歸集等環節,各環節有具體的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
三是明確評價結果的運用方式,突出與相關政策措施的協同。強化監管評價結果對商業銀行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導向作用。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制定《辦法》是銀保監會推動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重要舉措。通過整合近年出臺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政策,形成“一張清單、差別權重”的多維度綜合化評價指標體系,全面評價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情況。發揮監管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和激勵商業銀行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優化信貸結構和服務方式,進一步落實授信盡職免責、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制度,嚴格規范服務收費,持續提升服務小微企業的質效。
如何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在政策支持下,發行小微金融債逐漸成為銀行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手段。據統計,截至5月25日,今年以來共發行小微金融債2172.8億元,且受益于貨幣政策“定向寬松”,當前發行成本明顯降低。此前,興業銀行獲批發行不超過800億元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并在今年4月末已完成首期300億元發行。與此同時,今年前4個月,我國普惠小微貸款累計新增1.1萬億元,占各項貸款增量的12.2%,比前3個月高0.4個百分點。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即將出臺的《辦法》將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價,設置差別化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求,給予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定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此外,業內人士認為,即將出臺的《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也有利于緩解此前中小銀行資本短缺和新館疫情對中小銀行資產質量的沖擊。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我國中小銀行數量眾多,扎根基層,天生具有普惠性質,是服務基層中小微企業不可獲取的力量。但近年來,中小銀行風險有所上升,還存在部分機構公司治理不完善、股東股權違法違規等問題。為此,必須持續深化中小銀行改革,化解局部性、結構性流動性風險,強化市場紀律,守住風險底線。
“未來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可能將主要集中于四個渠道:一是留存收益等內源性資本補充渠道;二是發行普通股、優先股、永續債、二級資本債等工具補充資本;三是地方財政、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及國企進行注資;四是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和外資機構參與補充資本。”魯政委分析稱。
轉自:中國發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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