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事權與支出改革方案出臺 基本公共文化分5檔央地分擔資金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6-30





      6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方案》明確,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設等方面劃分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和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文化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在《方案》劃定的事權與支出責任重,中央與地方的支出責任劃定相對清晰。


      比如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方面,《方案》提出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主要包括地方文化文物系統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以及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開放;體育部門所屬公共體育場館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等。


      上述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免費開放,所需經費由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檔按比例分擔,其中:第一檔中央財政分擔80%;第二檔中央財政分擔60%;第三檔中央財政分擔50%;第四檔中央財政分擔30%;第五檔中央財政分擔10%。上述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中央財政根據大型體育場館開放數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等確定對地方轉移支付資金。


      第一檔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二檔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第三檔包括遼寧、福建、山東等3個省(不含計劃單列市);第四檔包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等4個省(直轄市)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等5個計劃單列市;第五檔包括北京、上海等2個直轄市。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規定比照享受相關區域政策的地區按相關規定執行。


      轉自: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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