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小微金融服務力度是近兩年的宏觀政策導向,相關政策頻頻落地,貸款整體也呈現量增價降的趨勢。不過,小微企業信貸本身存在結構性難題,加之今年疫情暴發后經濟承壓,抗風險能力較差的小微企業首當其沖,相關幫扶政策“快馬加鞭”。
在征求意見兩個多月后,銀保監會近日發布了《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業內人士認為,《評價辦法》的考核更趨精細化,能夠有效指導商業銀行支持小微企業,促進小微金融業務有序開展。
從內容上來看,《評價辦法》仍延續此前“兩增、兩控”要求,與一直以來的監管思路一脈相承。具體主要涵蓋五個方面的評價要素:第一,信貸投放情況,包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信貸資源傾斜、小微客戶細分、服務覆蓋面等;第二,體制機制建設情況;第三,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小微企業續貸、授信盡職免責、金融服務信息披露等;第四,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包括信用信息運用方式、產品服務模式、服務效率提升、信用貸款及中長期貸款投放等;第五,監督檢查情況,包含規范服務收費和經營行為,嚴格遵守企業劃型標準等。
同時,每類評價要素下設若干項指標,監管部門對每項指標進行評分,并根據匯總后的綜合得分,將評價結果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評價等級。
中銀證券報告指出,相較于之前的“兩增、兩控”要求,評價體系覆蓋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全流程,更加全面和精細化,而不僅僅只關注小微信貸“量”的增長。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鼓勵銀行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相應內容在《評價辦法》中都有具體落實。例如,《評價辦法》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客戶的“首貸”提出要求,鼓勵銀行開拓新的小微客戶,避免在存量市場過度競爭。此外還明確將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占比情況作為了銀行評價得分的重要指標。
一位股份制銀行普惠金融業務負責人告訴《金融時報》記者,這兩點都是近一段時間以來監管重點關注的內容,也是基于前期小微金融服務落地實踐中的一些問題而設置。“前兩年剛剛對小微信貸的增長設置具體指標時,市場一度出現‘掐尖’現象,左手倒右手,所以這次監管針對性地提出了首貸的要求。”在該負責人看來,在監管辦法的指引下,接下來商業銀行會將小微貸款做得更精細。
此前,北京銀保監局在全國率先創設了“首貸服務中心”,今年前五個月,北京轄內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新增首貸3.9萬戶、金額914億元。7月1日當天,浙江省印發《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首貸戶培育工作方案》,出臺十項措施,探索“無貸戶—首貸戶—伙伴客戶”全流程、遞進式金融服務,建立涵蓋業務拓展、授信管理、考核激勵、風險補償以及監管評價等多維度支持保障的首貸戶精細化管理和培育體系,促進小微金融服務增量擴面、提質增效。
信用貸款方面,截至2019年年底,信用貸款在我國國有大行和上市股份制銀行所有貸款中的占比均在31%左右,相較于此前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不過興業研究宏觀分析師陳昊表示,若與發達經濟體相比,我國銀行信用貸款占比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間。另外,除了征信體系建設完善程度的差異外,許多學者認為信用貸款的占比也與貸款處置與回收水平息息相關。相較于發達經濟體,發展中經濟體貸款回收過程中法律執行的效率較差、耗時較長,回收率也往往較低。因此,發展中經濟體的銀行業更傾向于減少信用貸款占比。由此可見,未來提高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占比不能單靠銀行,除了完善征信體系建設之外,還需要強化不良資產回收和法律執行的效率。
2018年以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直是監管關注重點,如何完善評價體系,建立更標準化的操作流程,無疑是發展小微金融的基礎,也是工作難點之一。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5月27日發布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中,《評價辦法》位列首位。陳昊表示,《評價辦法》的出臺是落實金融委辦公室相關改革措施的行動。受疫情影響,我國中小微企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在此背景下出臺《評價辦法》,體現了監管部門對扶持中小微企業的重視,將有力幫助中小微企業擺脫困境,更好發展。(張末冬)
轉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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