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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