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9日發布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確立了“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副司長方蔚9日在出席廈門投洽會 “2014中國對外投資合作政策信息發布會”時表示,新修訂的《辦法》將于10月開始實施,《辦法》明確了企業境外投資不得存在的情形,首次建立境外投資的負面清單。
《辦法》規定,對我國企業在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投資實行核準管理,其余均實行備案。縮小核準范圍、縮短核準時限。取消對特定金額以上境外投資實行核準的規定,并將核準時限縮短5個工作日。《辦法》明確了備案要求和程序,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地方企業的備案工作,便利企業就地辦理業務。
下一步,商務部將加強宏觀統籌規劃,編制和落實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國別和重點行業規劃,為企業提供宏觀指導;加快推動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保障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構筑“走出去”政策促進、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體系;更新發布《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對外投資合作年度發展報告、國別產業指引等,幫助企業了解東道國地區投資環境。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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