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專家解讀《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日前,中共中央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專家表示,《實施方案》全面闡述了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目標,明確了重點內容和責任分工,規劃了推進各項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體現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
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家表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環。
中央組織部黨建研究所副所長彭立兵認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目標的重要保證,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歸根結底要靠黨的堅強領導,靠黨的建設。
“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不僅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提高黨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迫切需要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彭立兵說。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從修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到改革政績考核機制,從制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到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等,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已經邁出堅實腳步。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就是提煉、升華有效管用的新成果,解決出現的新問題,以制度改革帶動黨的建設工作全局,保證黨組織整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中央黨校教授高新民說。
另一方面,專家表示,黨的建設工作還面臨著制度不夠完善、制度執行不嚴等難題,要從深層次上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實施方案》正是沿著這樣的邏輯攻堅克難和深入推進的。
突出四方面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圍繞四方面改革任務提出了26項重點舉措,并提出改革舉措在2017年前基本完成。
針對這四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專家表示,深化黨的組織制度改革,重點是嚴格黨內生活制度、完善黨委工作制度、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點是完善干部選拔任用、考核評價、教育培訓、管理監督、激勵保障等制度;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重點是完善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完善黨員隊伍建設制度;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重點是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創新集聚人才體制機制、完善人才流動配置、評價激勵機制等等。
高新民說:“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并非單指某一方面的制度建設,而是指以制度改革推動黨的建設整體往前走,以各種制度要素的整合、創新,形成求真務實、勤政廉政、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專家表示,四個方面的26項改革任務基本覆蓋了黨的建設領域的重點難點問題,每個方面又自成一個領域的制度體系。同時,《實施方案》不僅明確了各項改革任務的分工責任單位、成果形式、時間進度,還強調建立督查機制,開展評估工作,使《實施方案》的制定、實施、檢驗環環相扣。
“這既充分體現了中央發揮頂層設計和統籌部署的職能作用,也要求各地各部門進一步發揮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強化執行的主動性。”彭立兵說。
鮮明的時代特色
專家表示,《實施方案》體現出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思路,凝聚了幾代中國共產黨人的探索成果,同時,《實施方案》也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
“《實施方案》的特點之一是既繼承、又創新。”彭立兵說,其對已有的好制度進行堅持和完善,比如,在《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出臺24年之后,《實施方案》提出對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作出規定,另一方面,對缺失的制度及時完善,比如,地方黨委決策程序規定就將彌補這方面制度的空白。
《實施方案》還體現出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的特色。高新民表示,《實施方案》是對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在內容、方向、時間進度上進行頂層統籌安排的結果,同時,有的制度,如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就是基層在實踐中提出,中央予以升華并以制度形式確立為全黨基層黨建的共同目標。“沒有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的結合,就沒有制度改革的實際進步。”高新民說。
此外,《實施方案》還對當下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了回應。“如整治”裸官“、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領導干部在企業和社會組織中兼職等,中央已經出臺了一系列具體制度規定,將來還會進一步出臺相應規定,構成嚴密體系。”高新民說。
專家表示,推動《實施方案》全面落實,一定能夠為到2020年建立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奠定堅實基礎。記者華春雨、黃小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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