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隔9年 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迎修訂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9-24





      時隔9年,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迎來修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昨日表示,證監會對2011年發布的《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下稱《登記管理制度》)進行五方面修訂,形成了《關于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是為了貫徹落實新證券法,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送行為,加強內幕交易綜合防控。


      近年來,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內幕交易防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稽查執法持續對內幕交易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市場主體對于內幕交易防范已逐步形成共識。總體上看,《登記管理制度》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了內幕信息管理制度,增強了上市公司及相關方防控內幕交易的意識,為防范和打擊內幕交易行為提供了制度保障。證監會根據法律法規變化和監管實踐,除文字表述調整外,此次修訂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第一,完善標題。考慮到上市公司已經普遍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重在完善和落實,此次修訂將標題修訂為“關于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二,落實新證券法規定,進一步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內幕信息的定義和范圍。


      第三,壓實上市公司防控內幕交易的主體責任。征求意見稿規定董事長、董秘等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簽署書面確認意見;要求上市公司根據重大事項的變化及時補充報送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第四,強化證券交易所在內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職責。授權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填報所涉重大事項范圍、填報具體內容、填報人員范圍,對需要制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的事項、填報內容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要求證券交易所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等信息及時與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享。


      第五,明確中介機構的配合義務。征求意見稿要求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協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時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并依照相關執業規則的要求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常德鵬表示,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進一步修訂并履行程序后盡快發布實施。(王紅)


      轉自:上海證券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