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自然資源部就《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成片開發”征收土地要充分尊重被征地農民意愿。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不得批準“成片開發”征收。
新《土地管理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成片開發”建設可征收土地
所謂“成片開發”,是指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內的集中建設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對一定范圍的土地進行的綜合性開發建設活動。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原《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自然資源部在征求意見稿說明中提到,這一規定使土地征收成為各類建設使用土地的唯一途徑。這種方式在促進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征地規模過大、征地程序不規范、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不充分等問題。
今年1月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首次通過列舉方式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進行了界定,明確軍事和外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科技、教育等社會公共事業,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確屬必需的,可以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同時,考慮到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時期,為了滿足城市發展用地需求,符合條件的“成片開發”建設可以征收土地。
“成片開發”征收需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征求意見稿說明指出,社會各界對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存在較大分歧。
一方面認為,應當貫徹落實“縮小征地范圍”的決策部署,嚴格限定“成片開發”征地,范圍不宜過大,標準應當嚴格。另一方面則認為,現階段面臨“六穩”“六保”的巨大壓力,需要通過“成片開發”征地為工業、商業等產業用地尋找出路,目前范圍應當放寬一點,不宜限定過死。
圍繞各方共同關注的關鍵點,征求意見稿提出,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應當注重保護耕地,注重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注重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同時,明確了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方案內容、申請條件、審定門檻等。
征求意見稿提出,土地征收“成片開發”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給予被征地農民充分的選擇權。具體實施中,應當充分征求“成片開發”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并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才能申請“成片開發”。
同時,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市縣區域內存在大量批而未供或者閑置土地的,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已批準實施的土地征收“成片開發”連續兩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實施計劃的,都不得批準“成片開發”征收。
征求意見稿也明確,在土地征收“成片開發”的方案中,應當包括“成片開發”的位置、面積、范圍和基礎設施條件等基本情況,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實現的功能,擬安排的建設項目、開發時序和年度實施計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等。
轉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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