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部委整頓港口碼頭收費 取消無依據行政審批


    作者:原金    時間:2014-08-05





      近日,交通運輸部聯合發改委等六部委發出通知,決定集中開展整頓規范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專項工作,重點整頓規范港口碼頭服務、口岸檢驗和查驗等工作領域,進一步減輕進出口企業負擔,促進外貿穩定增長。

      按照六部委的要求,規范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行為是本次整頓規范工作任務的重點,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進出口環節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行為。

      六部委表示,要重點治理相關收費行為,將涉及收費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或強制性服務項目公開,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

      唐山港集團業務部一位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港口收費標準是由交通運輸部規定的,各區域又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節,整個進出口部分應該如何調控,由國家發改委等部委來協商調整。

      針對港口碼頭服務,通知指出,港口、碼頭經營企業向外貿船舶、貨物、運輸車輛提供的經營性服務及收費,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港口收費的規定,嚴禁違反國家規定標準和計費辦法收費,嚴禁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嚴禁違規增設項目收費。 按照六部委要求,在8月底前,各省份要選擇本地區1~2個典型口岸,對企業反映突出的不合理經營性服務和收費問題進行深入調研評估,對本地區整頓規范工作進行部署安排,明確工作任務、重點、措施和要求。

      在9月底前,對本地區進出口環節經營服務及收費行為集中進行整頓規范,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依法查處。

      10月底前,形成本地區整頓規范總結材料,包括本地區整頓規范發現的問題及2~3個典型案例、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效取消、合并項目及減負金額等、相關政策建議等,上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

      按照各部委的要求,各省相關部門要對本系統各業務單位涉及進出口環節的經營性服務和收費情況進行自查自糾。未來要規范收費定價管理,對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相關服務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建立健全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定期監測分析和收費政策第三方評估等制度,推進收費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學化。(原金)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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