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車企準入門檻有望降低


    作者:孫銘訓    時間:2014-07-22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從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準入、充電設施建設、商業模式創新等領域給出了指導性建議,并著重指出要“堅決打破地方保護”,要各地區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推廣目錄和充電標準。

      對于制約新能源電動車發展的充電設施方面,意見也從充電設施規劃、標準、城市布局、電價等方面給出了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地方政府要相應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促進形成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建立和規范市場準入標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和充電運營服務。把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擴大公共機構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規模,通過示范使用增強社會信心,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個人消費,形成良性循環。

      意見指出,政府將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積極利用城市中現有的場地和設施,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建設和充電設施報裝增容服務等工作。

      此外,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較好的城市或企業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用于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

      除了破除地方保護,意見的另一大亮點指出,國家將制定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政策。要研究出臺公開透明、操作性強的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準入條件,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參與新能源汽車科研生產。

      制定單獨的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政策,被認為是非整車企業有望進入新能源汽車制造領域的信號。“準入政策的初稿已經有了,各方在討論。” 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處長李鋼7月上旬在接受新浪汽車采訪時透露。他表示,由于涉及安全等領域的問題,放開新能源汽車制造準入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謹慎研究。

      為了穩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的長期性和穩定性,意見指出有關方面要抓緊研究確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爭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會公布,及早穩定企業和市場預期。目前正在執行的財政支持政策為2013年出臺,有效期僅到2015年。(孫銘訓)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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