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12-13





      為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保障和促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完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的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明確,“十四五”時期推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等法規頒布實施。


      根據《意見》,“十四五”時期,交通運輸部將推動《公路法(修訂)》《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鐵路法(修訂)》《民用航空法(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農村公路條例》《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修訂)》《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條例》頒布實施。


      《意見》明確,2035年前,推動《海商法(修訂)》《港口法(修訂)》《航道管理條例(修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修訂)》《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潛水條例》《水上人命搜尋救助條例》《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郵政業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同時,積極推進《交通運輸法》立法進程,完成《船員法》《綜合交通運輸樞紐條例》《國際海運條例(修訂)》《防治船舶污染內河環境管理條例》《船舶登記條例(修訂)》《沉船打撈清除管理條例》《鐵路運輸條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條例》《民用航空器事故家屬援助條例》《通用航空管理條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修訂)》起草并報送國務院。


      《意見》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系統完備、架構科學、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相互銜接的綜合交通法規體系。跨運輸方式、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各領域“龍頭法”和重點配套行政法規制修訂工作基本完成,覆蓋交通運輸各領域的法規體系主骨架基本建立;不同運輸方式的法律制度有效銜接,支撐各種運輸方式一體化融合發展,保障現代化綜合交通體系建設;交通運輸各方面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支撐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全媒記者 孫丹妮)


      轉自: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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