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交通運輸部正式頒行了《關于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交通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指出鼓勵包括手機軟件召車、網絡約車在內的各類出租車電召服務方式協調發展,并加快實現信息共享。
李志強表示,通知提出逐步實現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的統一接入管理,實際上是要求將各類電召需求信息在運營服務商自主調度運營以后,再統一在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流轉,并不是要求手機召車軟件統一合并到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上來調度和運營。該官方回復亦解除了市場上擔憂的統一平臺會抹殺競爭。
滴滴打車副總裁王欣認為,此次新政出臺,意味著國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層面確立了打車軟件的合法地位。
快的公司營銷副總裁李敏亦稱,這無疑給打車軟件一個重大利好。
2013年打車軟件四處開花,發展活躍之時,這種打車應用該如何監管并無現成的條文可供參考,各地政府遂陸續相繼出臺了眾多地方性法規來規范和監管移動打車市場,并形成三種監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將打車軟件納入統一電召平臺,訂單全部備案,但政府只監管不調度,事后監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使用打車軟件;三是蘇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車司機使用打車軟件。
受各地監管部門相關政策限制、市場競爭的加劇以及盈利前景的不明朗,曾經數十家打車軟件涌現市場,目前僅剩幾個尚在維持,其中包括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李敏透露,去年市場遂一度唱衰打車軟件。如今正式發布的文件卻沒有了那些不利因素,對打車軟件來說,不啻為重大利好。
國家發改委綜合交通運輸研究所主任程世東注意到,《通知》表示“手機軟件召車需求信息可在平臺運轉后推送到駕駛員手機端播報,但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他認為此舉說明交通部發文的核心在于建統一平臺是為出租車電召信息的共享和監管,并非為調度,政府并不會干涉企業的經營行為,頗有用市場思維解決爭議的態度。
李志強亦透露統一平臺屬于城市公共投資,將完全免費為各運營商開放。交通部還根據公眾對征求意見稿的建議,對手機召車軟件服務商在實行手機召車服務的時候,允許保留手機終端,不再要求統一車載終端。
王欣認為,這次政策所提出的“平臺運轉方式不得影響軟件運行及良性競爭”與北京模式的“只監管,不調度,事后監管”是完全一致的。體現了政府執政理念的轉變, 清晰的界定了政府的監管邊界,為良性競爭營造了良好環境。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