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監督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福建省耕地保護工作,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方案明確了耕地保護監督總體工作目標:2020年至2022年開展三年行動,細化明確分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監督制度和政策體系,建立嚴保嚴管、動態監管、責任追究的監督機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2023年起,全面總結耕地保護經驗做法,健全完善耕地保護長效機制,做到耕地保護常態化嚴保嚴管,確保全省耕地安全和糧食安全。
以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指標體系為基礎,充分銜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自然資源督察、衛片執法監督檢查等工作,量化耕地質量建設、土地利用制度執行、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遏制耕地“非農化”行為等工作,納入考核指標,建立健全精細化考核指標體系。
對耕地數量變化、質量變化、制度建設等指標,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對補充耕地任務、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等按照進度管理的指標,分階段進行精細化考核。其中,每年補充耕地任務,在當年6月底前完成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面完成;每年高標準完成農田建設任務,在當年9月底前完成項目立項、規劃評審和項目批復,當年年底前開工建設,次年10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次年年底前完成項目驗收、新增耕地核定、項目信息報備。
改革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方式,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配置計劃指標與處置存量土地掛鉤,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在組織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論證時,應進行多方案的比選,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勵使用存量土地。嚴禁違法違規批地用地,不得通過擅自調整縣鄉國土空間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審批;建設用地須按法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位置、標準使用,嚴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控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外綠化帶用地審批,不得違規在河渠兩側、水庫周邊占用耕地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不得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鞏固“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的成果,強化農業設施用地監管,穩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持農地農用。
嚴格落實耕地數量和質量雙平衡。按照“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要求,嚴格掛鉤核銷縣級補充耕地指標儲備庫中的耕地數量、糧食產能、水田面積三類指標,完善補充耕地指標調劑制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減少將未利用地開發為耕地,嚴禁將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開發復墾為耕地,將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生態修復等作為補充耕地的主要方式。
做好補充耕地項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征詢群眾意見,認真開展評估論證。強化補充耕地項目遠程監管,運用遙感影像監測“一張圖”、綜合信息監管平臺等,建立自動檢測、智能套合分析系統。省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每年實地抽查補充耕地項目90個以上,抽查項目耕地質量等別評定結果80個以上。新建的自然保護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內現有的永久基本農田要納入生態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內現有的永久基本農田要根據對生態功能的影響,確定是否退出。自然保護地外的永久基本農田和集中連片耕地,不得劃入生態保護紅線。
方案明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壓實屬地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結合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對“頂風作案”的,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開展全面摸排,逐宗建立臺賬,根據時間節點明確政策界限、范圍,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分期分批整治落實到位。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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