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上午,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該市此前公布的工業(倉儲)用地改造、商業辦公項目用途變更等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近日,廈門市資源規劃局出臺《廈門市工業(倉儲)用地改造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市商業辦公項目土地用途變更和建筑功能臨時變更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市商業辦公項目變更為租賃住房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該市工業(倉儲)用地改造、商業辦公項目用途變更的具體意見和要求。此舉旨在通過推動土地要素供給側改革、打通存量建設用地轉換途徑、引導土地資源合理流動和高效配置,在盤活存量土地資源的同時,進一步完善配套服務水平、補齊民生短板、擴大租賃住房來源,促進職住平衡、產城融合。
據了解,與此前廈門發布的存量土地改造的政策所不同,本次發布的政策在總結該市原有“三舊”改造政策實施效果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優化,從適用范圍、變更后的用途、辦理條件、審批程序以及變更后的規劃建設要求、地價計收原則、監管措施等七方面進行規范。需要關注的是,新政策適用工業(倉儲)、商業、辦公這三類主要存量用地的改造,覆蓋范圍更廣。同時,變更后將從以往集中于商業、辦公、酒店等經營性用途,開始聚焦租賃住房和教育、醫療、養老、體育等補民生短板項目。
廈門市資源規劃局說明,在新舊政策銜接方面,變更方式將繼續沿用土地用途變更和建筑功能臨時變更兩種方式。原先已按廈門市相關政策辦理建筑物功能臨時變更的,變更期限屆滿后,可參照新發布的工業(倉儲)用地改造政策的規定辦理手續。(張萌)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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