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下達2021年補充耕地任務,要求各地通過科學實施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生態修復等,落實3萬畝補充耕地任務。其中,2.3萬畝由自然資源部門通過土地綜合整治、生態修復等項目落實,0.7萬畝由農業農村部門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落實。
省政府要求,要科學實施補充耕地,確保補充耕地質量符合要求。土地綜合整治、生態修復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統籌考慮農用地、建設用地整理和鄉村生態保護修復,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在實現良好的社會、經濟、生態綜合效益的同時,增加優質耕地面積,提升原有耕地質量。鼓勵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根據立地條件實施土地平整,將擬建設區域周邊零星非耕地地塊納入建設范圍,對具備條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設施提質改造為水田,并實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等別。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符合劃定要求的,要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或永久基本農田。各地要規范補充耕地項目設計,嚴格執行基建程序和建設標準,加強對補充耕地項目實施的全程監管,要加強補充耕地項目后期管護,確保新增耕地穩定耕作。(記者張穎)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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