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5日訊 記者今日從省物價局獲悉,該局近日下發通知,決定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電價格,從2013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生豬、蔬菜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尚未實現工商業用電同價的地區,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電、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價格執行所在電網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價格,暫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已實現商業和工業同價的地區,按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價格執行。
省物價局要求全省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電價管理工作,加強對電網企業價格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相關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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