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財政廳與團省委、省教育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福建省大學生實習“揚帆計劃”的通知》,明確面向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大型非公企業等單位征集1.5萬個優質實習崗位,推動省外高校閩籍學子和省內高校學子參與實習。
根據計劃,用人單位應為實習學生購買人身意外保險。有條件的單位還應為實習學生提供適當的勞動報酬,頂崗實習學生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于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同時,我省還將根據活動開展情況,認定一批“大學生實習基地”,評選一批優秀實習生予以獎學金支持。
通過計劃的實施,幫助大學生在實習實踐中樹立正確就業觀,把準自身職業發展定位,儲備工作經驗,提升就業核心競爭力,并帶動一批省外高校閩籍學子返閩就業。(記者 王永珍)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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