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于調整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保費補貼比例的通知》,加大對養殖業保險和產糧大縣糧食作物保險支持力度,切實保障農戶利益。
在養殖業保險方面,將財政保費補貼比例從70%提高至75%,養殖戶負擔比例相應由原來的30%下降到25%,保費負擔大幅降低。
在水稻、水稻制種和玉米保險方面,將產糧大縣市縣兩級應承擔保費的10%,改由省級財政承擔,切實減輕產糧大縣的財政負擔。
同時,保持對其他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不變。其中,水稻、水稻制種、玉米、馬鈴薯、油菜、花生等種植業保險財政補貼保費的80%;生態公益林保險財政補貼保費的90%;商品林保險財政補貼保費的60%~75%。(記者 王永珍)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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