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將在大學生中開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行期一年。參加福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因患大病產生高額醫療費用的在榕高校大學生均為保障對象。
在一個參保年度內,在榕高校大學生因患大病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內住院及門診大病醫療費用,超過統計部門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實行分段補助:5萬元含以內的,支付比例為60%;
5萬~15萬元含的,支付70%;15萬~25萬元含25萬元,僅限患惡性腫瘤或白血病,支付80%。大病險參保個人不另外繳費。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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