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從福州市質監局獲悉,《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質量強市提升產品質量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8日出臺。《意見》提出,到2015年,力爭全市開展“質量強縣”活動的縣市區達100%,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爭創“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1家、“福建省政府質量獎”3家、“福建省質量管理先進企業”40家、“福州市政府質量獎”8家。
《意見》明確,到2015年,福州市要建立比較完善的質量工作機制,健全產品質量技術標準體系,推動福州市重點產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圍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升級,配套建設和提升一批融合技術研發、分析試驗、標準研制的檢驗檢測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圍繞福州市重點產業集群,加快建設區域品牌,形成一批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和優勢企業。
根據《意見》,到2015年,福州市力爭創建“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1個,全市中國馳名商標總量比“十一五”末翻番,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達到10個,福建名牌產品達到320項,福建省著名商標達到500件,年銷售收入超100億元的省級以上名牌產品生產企業達到5家,福州市知名商標達到600件。
《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高標準建設5個標準化示范區或試點項目,力爭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50項以上,制修訂地方標準30項。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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