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批復《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區劃》)指出,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全省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33350公頃以內,海洋保護區面積不少于區劃面積的11.9%,保留區面積不少于區劃面積的10%。
批復指出,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批復強調,《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編制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要盡快完成沿海市、縣(市)海洋功能區劃編制批報工作。
記者從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我省劃分了農漁業區、港口航運區、工業與城鎮建設區、礦產與能源區、旅游娛樂區、海洋保護區、特殊利用區、保留區等八類海洋功能區。
另據了解,今年4月,國家海洋局公布了《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確定了我省閩東海域、閩中海域、閩南海域的主要功能和開發保護方向。
《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還提出,要保護閩江口濱海濕地生態系統、長樂海蚌資源、平潭中國鱟自然生態系統和山洲島厚殼貽貝繁育區生態系統,羅源灣海域的海島、紅樹林生態系統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泉州灣河口濕地,廈門海洋珍稀物種、九龍江口紅樹林等。
來源:東南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