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8月28日訊 記者昨日從省外經貿廳獲悉,省政府于6月30日和8月3日分別批準設立政和經濟開發區和清流經濟開發區,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
此外,省政府于7月27日批準在長汀經濟開發區設立省級高新區,定名為“龍巖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不再保留福建長汀經濟開發區牌子。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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