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服務泉州民營企業“二次創業”,前不久省政府發出《關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十一條措施的通知》,支持泉州市在國家批準設立國家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之前自行先行先試。
在閩金融機構全部進駐泉州
據了解,2012年我省力爭從省外引進2家外資銀行、1家股份制銀行在閩設立分行,新增各類銀行網點230家、自助銀行840家。推動有條件的農商行設立異地支行和發起組建村鎮銀行,“十二五”期間各縣(市)至少組建1家村鎮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再設立1—2家小額貸款公司。
省政府將支持泉州在國家批準設立國家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之前自行先行先試,推動在福建設立機構的金融機構全部在泉州設立分支機構,引導已在泉州設立機構的金融機構擴大在縣域的網點覆蓋面;推動外資銀行在泉州設立營業性機構或代表處;支持泉州開展“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模式”試點,擴大泉州債券融資規模,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試點開展民間融資登記管理制度,適時出臺民間融資管理辦法,服務泉州民營企業“二次創業”。
推動泉州高新園區試點代辦股份轉讓
積極推動福建特色產業、新興產業、文化產業以及科技型、創新型、農業龍頭型等各類上市后備企業首發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優化重組,推動具備條件的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再融資。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提高海峽產業和省級創業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抓緊組建總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中央財政參股的創投基金發展。
推動福州、廈門、泉州高新園區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首批擴大試點范圍。2012年,力爭全省首發上市和再融資規模達200億元以上,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量超過上年。
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幅高于20%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基礎產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醫療教育等行業和領域,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或參股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
加強中小微企業專營服務機構建設,對小微企業實行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投入。開辟中小微企業貸款審批“綠色通道”,對中小微企業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簡約化的貸款審批流程。推動建立小微企業助保金貸款“風險池”,為無法提供足額有效抵押物或擔保的小微企業提供增信支持。將2012年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提高至3%。對月度或季度小微企業貸款增加較多的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機構,適度調增信貸規模,2012年力爭實現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增幅高于20%。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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