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行政服務再提速 每15天市領導現場辦公一次


    時間:2012-07-09






      據了解,為實現行政服務再提速,我市推行市政府領導定期赴行政服務中心現場辦公制度,每月2次,確保行政審批15天內完成。同時,記者了解到,近期市行政服務中心還設置了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引進“廈航式”標準化服務……用一系列措施推動中心工作“跨越式”前進,切實做到“馬上就辦”。

      每15天市領導現場辦公一次

      “能減則減、能放則放、能優則優、能快則快”,這是市行政服務中心的辦事原則。中心成立6個月來,通過取消、下放和整合,共減少市級審批事項25項,比入駐前壓縮審批時限941個工作日、壓縮21%,與法定時限相比減少60%。同時,中心還成立了跨部門聯合會審制度,進一步提高了審批實效。

      市行政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顏先生告訴記者,一般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時限都不超過15日,部分時限超過15日的審批事項也通過市政府領導定期到行政服務中心協調工作機制壓縮到15日以內。

      根據規定,市行政服務中心每隔15日就會對已上報省里待批復的、按照承諾時限正在正常辦理的、申請人本身原因正在補齊的、涉及市政府或市直部門批復的審批事項進行梳理,并將其上報給市政府主要領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根據呈報情況每月2次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現場辦公協調解決。特殊緊急情況下,還可開通綠色通道,當天報送給市政府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協調解決。

      重大項目可“并聯審批”

      隨著重大項目相繼落戶福州,為提高重大項目審批的效率,最近市行政服務中心2樓設立重大項目聯合會審窗口。根據規定,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省、市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央企、外企、民企“三維”對接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為民辦實事項目,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事項,其他需加快辦理的項目等都可以享受“VIP”待遇,進入“綠色通道”。

      該項目的審批件由市行政服務中心接收,通過市發改委審核確認之后,由中心牽頭召集項目涉及的相關部門聯合開出一次性告知單,告知辦件人辦理程序和所需材料,現場答復申請人的問題,并召開聯審協調會實行并聯審批。

      “該制度的最大好處是避免辦件人來回奔波,最大限度地壓縮審批時間和程序。”顏先生說,為規范重大項目 “綠色通道”審批事宜,我市還專門出臺《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實施辦法》、《福州市行政審批并聯業務流程》、《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

      引入“廈航式”的標準化服務

      上班時工作人員應如何接待辦件人、窗口負責人應該抓住哪幾個關鍵環節和因素進行管理和控制……日前,市行政服務中心與省標準化研究院、市質監局達成合作意向,擬定《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管理項目建設方案》。“廈航式”的標準化服務和管理將被引入市行政服務中心。今后,中心的一桌一椅將嚴格按照標準擺放,工作人員的一舉一動都要依照標準進行。

      根據計劃,該方案分兩期實施推進。第一期從5月21日開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推行,10月左右完成驗收;第二期從10月開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10個分中心和11個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推行,年底左右完成驗收。

      中心還設立服務評價體系,今后行政服務中心的每一事項辦結前,服務對象都要在服務評價器上輸入受理編號,對窗口服務質量進行評價。這種“背對背”式電子化服務評價機制,可以有效改變“面對面”評價帶來的弊端,保證評價的客觀公正性。

      “評價‘不滿意’的,我們將立即回訪,查找根源,積極整改。”顏先生說,評價結果通過計算機軟件自動匯總,作為考核進駐部門和窗口的重要依據。通過這種科學的評價機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服務自覺性,從而實現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的大幅提升。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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