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政府27日向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作的關于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中獲悉,為了更好地服務“海上福州”建設,福州市將全面做好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新批準的海洋項目,環評標準一律要達到100%。
福州市將建立健全海洋環保工作保障制度及配套政策,加快制定出臺《福州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市里還要探索在四大港灣建立排海總量監督管理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調查和海陸聯合執法檢查,堅決查處污染近岸海域的違法行為。海洋養殖要大力推廣低碳養殖,減少鮮活餌料投入,逐步實現海水養殖生態化。福州市還將重點開展漁港漁村、臨港園區、網箱養殖等海漂垃圾整治試點,并加快建設市級海洋預報臺,提高對風暴潮、海浪、赤潮等海洋災害的監視監測和預警預報能力。
來源:東南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