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本報集中報道了榕城電動車亂象。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隊表示,警方再次重拳出擊,打擊各類電動車違法行為。此次整治行動,從即日起開始,將持續至7月底,對于隨意停車影響通行、不帶行駛證等行為一律先扣車。
此次行動中,警方將在全市的重點路段和時段部署警力和協勤人員,嚴格落實“限摩限超電”管制規定,大力整治超標電動自行車和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在限行道路行駛,以及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安裝車牌、闖紅燈、越過停車線、駛入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違法載人、中小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安裝高音喇叭等交通違法行為。
對于電動車違法行為,警方將加強現場查糾和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采取現場處罰的方式,視違法情節輕重,依法處以20-50元罰款,或要求參加交通協勤勸導。對既不接受處罰,也不愿參加交通秩序協勤勸導的人員,一律傳喚到派出所作筆錄,并按照有關法律程序依法處理。
同時,福州城區的四個大隊將組織轄區派出所在轄區主干道、路口設立整治點,保證轄區每天有3-5個整治點,開展密集輪番整治。同時要結合開展亂停車、亂鳴喇叭的整治,對于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亂停放車輛,要堅決予以拖車。
來源: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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