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獲悉,省工商局日前出臺了服務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態省建設21條措施。
按照這一新規,凡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生態建設項目的市場主體,只要有利于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均予以登記。同時,支持農民等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承包開發荒山、荒地、荒灘和退耕還林、還草,從事休閑農業、特色經濟作物的種植和優良品種畜、禽、魚類的養殖,從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生產加工。鼓勵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通過“公司+基地+農戶”的方式,推動農業產業化。支持農民等市場主體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鼓勵臺灣農民個體工商戶以自然人的身份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業生產專業、集約化、規模化水平和抵御風險能力,促進生態農業發展。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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