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通過選派、招聘兩個方式,為基層醫療機構充實400名基層特崗醫師。11日,中共福建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公務員局下發《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計劃》。據了解,基層特崗醫師除享受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待遇外,財政部門還將另外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在晉升職稱方面,也享受優惠政策。
每批選派醫師在基層工作不低于240天
據介紹,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崗醫師,主要從社會公開招聘、縣級醫院選派兩個渠道解決,其中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特崗醫師200名,從50個縣的縣級醫院選派臨床和醫學影像專業為主的特崗醫師200名。其中,選派醫師工作與縣級醫院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銜接。
選派醫師要求:應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和二級醫院工作經歷,為高年資(三年以上)住院醫師。選派醫師原則上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從縣級醫院中選派4名以上符合條件的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情況特殊難以遴選足額人選的縣(市、區),由設區市衛生行政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選派。
選派醫師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調配使用和管理,服務期限1年,每年選派一批,每批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時間不得低于240天(平均每月20天)。
200名招聘醫師簽約服務期3年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的200名醫師要求:具有臨床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和醫學影像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報考特崗醫師。符合上述條件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直接聘用為特崗醫師。已被我省鄉鎮衛生院聘用的正式在編人員,不納入本次特崗醫師計劃。
招聘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約的服務期限為3年。即招聘醫師與鄉鎮衛生院簽訂服務期限為三年的聘用合同。
招聘醫師由各設區市人事、衛生行政部門按照省、設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職責分工,采取專項公開招聘形式,統一組織實施。
正常待遇外每年2萬元生活補助
據了解,在特崗醫師聘用期(服務期)內,除享受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待遇外,還將由財政部門另外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生活補助,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直接發放給個人。績效工資的分配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協商確定。
鄉鎮衛生院應為特崗醫師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條件。按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在綜合考慮地理位置、環境、交通等因素的基礎上,當地政府可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形式建設特崗醫師周轉住房,或允許特崗醫師自主購買當地限價商品房。
招聘醫師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享受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外語、論文、繼續教育等方面同等的優惠政策。應聘前工作單位在本省的特崗醫師,本人愿意回原單位工作且原有單位有空編的,無特殊原因,原則上原單位應予以調動接收并優先聘用。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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