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4月起啟動農村公路網布局規劃調整


    時間:2012-03-31





    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4月起,我省著手調整農村路網布局規劃,規劃目標是在“鎮鎮有干線”基礎上,實現村村通鄉道、較大自然村通村道,構建路線功能明確、規模配置合理、方案經濟可行、適當超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農村公路網絡。

    據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期我省新編制完成了《福建省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網布局規劃》,相應地,農村公路的網絡形態也將發生較大變化。為此決定開展全省農村公路網布局規劃調整工作,要求各設區市重新審視農村公路的功能定位、規模結構、路網布局,對農村公路網做相應調整。

    按照3月29日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福建省農村公路網規劃調整工作指導意見》,我省國省道、縣道、鄉道及村道的規模結構,應形成從小到大的金字塔型結構。根據對未來全省公路網總規模的預計,本次縣道、鄉道、村道的規劃里程占總路網的合理比重,分別控制在縣道10~15%,鄉道20~30%,村道55~40%。

    《指導意見》明確,本次調整農村路網布局規劃,縣道的技術標準不低于三級公路。要以縣城為中心,以鄉鎮為主要節點,使相鄰縣城之間、縣城與所轄鄉鎮之間以及相鄰鄉鎮之間,基本實現便捷連通。要加強與重要商品生產集散地、港區、高速公路互通、重要交通樞紐以及國省道未通達的重點旅游節點的連通,提升縣道的網絡化水平。其中,對未通達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鄉鎮,其主要進出公路,應按照“一鄉一路”原則優先規劃為縣道。

    《指導意見》要求鄉道規劃技術標準不低于四級公路。要鄉鎮為中心,以建制村為節點,在鄉鎮與所轄建制村之間、有條件的建制村與建制村之間,構建便捷聯系的鄉道網。同時要加強與縣級旅游景區的連通。

    村道規劃的技術標準,原則上也不低于四級公路。應以自然村為節點,從滿足農村最基本的出行要求出發,通過合理連接,推進農村路網向有條件的較大自然村延伸,逐步構建以自然村為服務主體的村道體系。

    預計到今年7月份,各地將完成農村公路規劃的審批;9月份將完成全省匯編并匯網入庫。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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