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獲悉,日前發布的《關于鼓勵和扶持臺灣高校畢業生到平潭綜合實驗區創業的意見》指出,大陸普通高校全日制臺灣畢業生、臺灣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臺灣畢業生不含各類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畢業生,以下簡稱“臺生”,畢業后五年內到平潭獨資或合資、合伙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將在工商注冊、資金扶持、住房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
平潭實驗區工商部門設置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注冊登記綠色通道,“臺生”申報工商注冊登記的,7個工作日內辦結;對設立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下內資有限公司的,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
“臺生”在平潭申請創業項目啟動資金的,納入福建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范圍,經評審可優先給予每項10萬元以內啟動資金扶持。實驗區還根據實際需要,每年安排不少于300萬元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專項資金,優先資助“臺生”創業項目。
“臺生”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向實驗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臺生”首次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給予每戶1萬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為支持實驗區建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臺生”創業企業入駐當地各類公益性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的,三年內由基地或園區免費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經營場地;在基地、園區外租賃場所用于創業的,對場所租金給予適當補助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30%,補助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此外,在當地沒有住房的“臺生”,可按規定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臺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
實驗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設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窗口,為創業“臺生”及其創辦的企業提供人事代理服務,并免收3年人事代理費用。“臺生”參加各類公益性創業培訓的,可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福建省省長蘇樹林日前表示,平潭綜合實驗區將實行兩岸同胞共同規劃、共同開發、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五個共同”新模式;下一步將重點在宜居、宜業上下功夫,推動平潭的開放開發。
來源:新華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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