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對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標準進一步細化,有私家車、兩年內買房或是高檔裝修住房的家庭,都不能被認定為低收入家庭。日前,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出臺的《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對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管理、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等作出規定。
家庭收入是指申請人家庭成員在上一個年度內所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是指申請人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
幾類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一)政府頒發的對特殊貢獻人員的獎勵金、見義勇為獎勵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省級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二)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按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及護理費。(三)在校學生獲得的獎學金以及政府和社會給予的救助金等。(四)政府、社會組織和個人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救濟金。(五)因工(公)負傷職工的護理費及工(公)亡職工親屬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規定享受的撫恤金、人身傷害賠償中除生活費以外的部分。(六)按規定由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認定。
部分情形認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部分情形對低收入家庭認定的一票否決制,如擁有私家轎車等較高價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家庭,不予認定;兩年內購房或者高檔裝修住房的家庭不予認定,但因拆遷或者棚戶區改造等購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的除外。不僅如此,如果家里小孩有就讀貴族幼兒園、自費擇校就讀等情形的,該家庭也不能被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另外,家庭成員中有自費出國留學、勞務的;因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也不予認定低收入家庭。
據介紹,城市低收入家庭在住房、醫保、社保、就業等諸多方面都享受到優先照顧,并可獲得一定的資金補助。
收入情況轉好家庭將及時取消資格
《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書》有效期限1年。期滿后,申請人可以申請重新認定。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對城市低收入家庭定期復核制度,至少每半年復核一次。
對家庭收入情況好轉不再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的,應當及時取消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并終止其相關待遇。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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