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于近日發布。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一批階段性標志性成果;在未來更長一段時期內,福建全域基本建成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
實施意見重點圍繞“共建共享第一家園,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范樣板”“深化閩臺經貿合作,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范樣板”“密切閩臺人文交流,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樣板”“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構建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新格局”等六個方面提出了22條措施。
在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范樣板方面,實施意見聚焦共建共享臺企臺胞登陸第一家園,在落實落細臺胞在閩求學研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便利支付、醫保社保、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作出臺灣和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政策安排。
其中,在完善臺胞在閩求學研習制度安排方面,優化在閩臺胞子女申請就讀中小學和公立幼兒園流程,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在建設臺胞宜居宜業首選地方面,制定便利臺胞定居落戶工作規范,實現“愿落盡落”;建立臺胞醫保健保線上服務平臺,建設全省直接采認臺灣地區職業資格證書的統一平臺等。
在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范樣板方面,實施意見聚焦深化閩臺經貿合作,推進海峽兩岸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優化涉臺營商環境,拓展升級閩臺產業融合平臺。推動閩臺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陸海空立體式綜合性對臺通道樞紐,推進兩岸客貨運輸便利化,暢通閩臺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實施優化涉臺營商環境行動,依法依規放寬臺資臺企市場準入限制,擴大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對臺先行先試,建設兩岸行業標準共通服務平臺,加強涉臺金融服務、兩岸金融交流合作等。
打造閩臺產業合作升級版,建立“一清單、三優先”保障機制,即:閩臺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實行“審批優先、要素優先、資金優先”加強保障,深化閩臺電子信息、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等優勢產業合作;拓寬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路徑,加快建設兩岸農漁業交流合作平臺,提檔升級臺灣農民創業園、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深入推進閩臺鄉建鄉創合作,創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歡迎更多臺灣企業到福建扎根發展。
在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樣板方面,實施意見聚焦密切閩臺人員文化交流,著力推動閩臺宗親、鄉親、姻親、信眾等民間基層交流交往。推進閩臺民間基層交流,持續辦好海峽論壇等兩岸重大交流活動,打造祖地文化品牌體系,實施閩臺歷史展示溯源工程,深化尋根謁祖和宗親鄉親姻親交流;加深閩臺青少年交流交往,建好用活臺灣青年創業就業基地、體驗式交流中心;共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傳承發展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閩臺特色文化,深入實施涉臺文物保護工程,推進兩岸影視文化創作基地建設,推進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構建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新格局方面,實施意見聚焦以點帶面整體推進,重點支持福州、廈門發揮區位優勢,構建福州馬祖、廈門金門“同城生活圈”,積極推進廈金通水、通電、通氣、通橋,加快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落實平潭新一輪中長期發展總體規劃,推動福建其他地區找準定位,因時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對臺融合。
此外,推進福州與馬祖創新融合,制定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舉措,共建兩岸物流集散中心,建設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記者 林茂陽)
轉自:中國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