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出臺互聯網診療監管辦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3-12





      什么病能上網看?互聯網醫院看病、吃藥安全嗎?如何監管診療質量?……圍繞社會關心的互聯網診療問題,近日,福建省衛健委出臺《福建省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診療活動,加強互聯網診療監管。


      看病不用現場排隊掛號,藥品還能郵寄到家,互聯網醫院雖然有效改善了患者的就醫體驗,但并不適合所有患者。辦法明確,患者必須符合復診條件。就診時,患者應提供具有明確診斷的病歷資料,如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出院小結、診斷證明等,由接診醫師留存相關資料,并判斷是否符合復診條件。


      此外,辦法要求互聯網診療實行實名制,患者及其家屬有義務根據相關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及基本信息。


      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有哪些要求?為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辦法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資質及業務范圍等作出明確規定。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與其許可執業科目相適應,不得超出實體醫療機構的診療科目范圍。其執業許可和人員執業注冊或備案基本信息、診療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投訴舉報渠道信息,應當在互聯網診療平臺顯著位置予以公布,方便患者查詢。醫務人員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進行實名認證登記,確保醫務人員具備合法資質。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提供診療服務。


      在用藥安全方面,醫療機構應明確互聯網診療用藥目錄,選擇用法簡便、安全性高、無特殊貯藏條件的“口服藥、外用藥”,不應選擇用法復雜、風險性高的“靜注用藥、肌注用藥、植入用藥”劑型等,不得使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終止妊娠”等特殊管理藥品。診療過程中,醫師不得根據患者及其家屬要求“點單開方”、根據購藥記錄“反向開方”、脫離治療需要“開大處方”。


      此外,辦法還要求建立全省互聯網診療監管平臺,將互聯網診療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實現醫療機構全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督。(記者 張靜雯)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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