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財政廳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建設補助資金6327萬元和績效目標,支持龍巖、三明、南平、寧德、莆田等地開展24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并提出有關要求。
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財經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和預算執行,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使用安全規范有效。要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資金到位后,項目具體實施縣(市、區)要指定專人登錄“自然資源資金監測監管系統”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系統”進行資金與項目報備,按照項目填報績效目標及指標,每季度末填報資金執行進度、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等情況。(記者 張穎)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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