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林業局在全國林業系統率先建立森林資源“全鏈條”監督機制。
監督機制從四個方面強化全過程全方位監督:一是加強過程監管,注重源頭防控和審核審批后監管,落實違法事件發現、報告、制止、查處閉環管理。二是實施精準執法,加強線索排查,及時發現并移交違法問題清單;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確保案件查處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創新監督方式,推動執法常態化、系統化、精細化。三是密切執法協作,推廣“一帶三”、全員執法等行之有效的模式,指導基層林業部門加強行業監管與行政執法有效銜接;落實林業部門與公安機關“五個聯合”機制,確保行刑銜接高效順暢;指導各地落實“裁執分離”機制,確保涉林非訴案件及時有效執行;規范執法處置,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行政執法銜接,鼓勵、引導違法行為人主動進行生態修復和賠償。四是加強支撐保障,建立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牽頭、執法監督機構具體負責、相關內設機構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黃海)
轉自: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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