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福建省旅游局獲悉,福建將于下半年重新啟動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工作,推動各設區市創建一批符合星級標準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
據悉,“十二五”期間,福建省創建、評定三星級以上鄉村旅游經營單位116家(其中四星級45家,三星級71家)。2014年,因原《福建省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以下簡稱《標準》)中的部分條款與鄉村旅游發展不適應,福建省旅游局決定暫緩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工作,并修訂《標準》。
“近日,新修訂的《標準》已通過地方標準評審,即將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發布實施。”福建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半年,省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委員會將組織專家,依據新的《標準》,對各設區市鄉村旅游星評委經過初評后推薦上報的鄉村旅游經營主體開展評定工作。對達標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批復星級,并在福建省旅游局門戶網站上公布。(汪平 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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