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發布調查數據顯示,4月福建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2%,漲幅與上月持平。其中,城市上漲2.3%,農村上漲1.9%;消費品價格上漲2.3%,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1%。八大類呈“五升三降”:食品煙酒類上漲6.5%、居住類上漲0.7%、教育文化和娛樂類上漲1.1%、醫療保健類上漲4.4%、其他用品和服務上漲1.7%;衣著類下降1.2%、生活用品及服務類下降0.7%、交通和通信類下降1.7%。
1-4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1%。其中,城市上漲2.2%,農村上漲1.8%;消費品和服務項目價格均上漲2.1%。
4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環比持平。其中,城市上漲0.1%,農村下降0.1%;消費品價格持平,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1%。(福建日報記者謝賢偉 通訊員林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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